“今天,咱当着检察官们的面,我接受你的道歉……以后咱们还是邻居,还是实在亲戚……”在卢氏县检察院的调解室里,董大爷握着周老汉的手动情地说着……
2022年的一天,周老汉与董大爷因为二人共同所有的门面房收租问题产生分歧,后由争吵升级为肢体冲突,最终导致董大爷右手拇指粉碎性骨折、左肱骨骨折,达到了轻伤二级。2023年8月,该案由卢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,并以周老汉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。
但接到案件卷宗的时候,却让承办检察官犯了难。
“故意伤害他人,达到轻伤二级,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……”
“可是周老汉与董大爷都做了大半辈子邻居了,而且还是亲戚,若真是直接起诉,将他们送上法庭,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,两家人以后这亲戚恐怕就处不成了……”
“之前相关部门也多次调解过,但双方当事人直到现在都没有达成和解,还是在相互怄气……留给咱们调解的时间可不多了……”
……
在卢氏县检察院为该案特地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上,大家热烈的讨论着。
刘京锋检察长打断了大家的讨论:“该案系偶发性邻里纠纷引发,而且周老汉到案后主动坦白,主观恶性较小,社会危险性也较低。现在双方当事人还没有达成和解,主要还是为之前收租的事情怄气,我觉得这个案件还是有调解的可能的。本着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,促进案结、事了、人和的原则,只要有一分的可能,我们检察官就要拿出十分的努力去争取……”
随后,检察长刘京锋带领办案团队通过认真核实案情,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,充分了解双方诉求,分别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、本案的办理程序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可能判处的刑罚等,征求了双方和解的意愿。经过几番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之后,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、履行方式等达成一致,周老汉承诺向董大爷赔礼道歉,并表示自愿承担董大爷的医疗、伤残赔偿金、误工等费用,董大爷也愿意谅解周老汉此前的行为。
当一切时机逐渐成熟,8月14日,在卢氏县检察院的调解室里,检察长刘京锋邀请值班律师、双方当事人及见证人,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和证据并现场进行了释法说理。最终,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自愿向卢氏县检察院递交刑事和解书。于是,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。
之后,检察机关又多次与周老汉和董大爷面谈,了解双方和解的真实性,进一步促成双方冰释前嫌,让矛盾彻底化解。8月28日,卢氏县检察院依法对周老汉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。
一起邻里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,经过检察官们的不懈努力,不仅维护司法的公正,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、节约司法资源;不仅坚守法律的底线也体现了司法温情、人文关怀,最终取得了案结、事了、人和的圆满结局。
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,是典型“小案”。近年来,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,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依法能动履职,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“小案”,坚决杜绝程序性了结、机械性司法。充分发挥能动履职,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,促进社会和谐,力求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法、理、情的相互融合;实现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、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